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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进公报
www.folksfolks.com 2010-01-18 17:19  饶文波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当下,网络反腐初显锋芒,初见成效,网络已成为反腐工作的“第三只眼”。笔者以为积极回应广大民众强烈的反腐败诉求,充分运用网络工具,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使反腐工作的“第三只眼”擦得更亮,还应当考虑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其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设置网上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以充分拓展网络反腐的途径,最大限度地获取腐败线索,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其二,建立网上信息筛选与审查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应当建立专人登记、两人以上共同筛选与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的程序,以保证网上信息筛选与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三,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启动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进行筛选与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移送办案机构进行再次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案件即进入调查或侦查程序。决定不立案的,则应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举报人不服的,可以在网上申请复议。

其四,及时公布立案和查处情况。对于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的腐败案件的立案和查处情况,广大网民往往十分关注,因而有关专门机关应当尽量满足其知情的要求,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予以公布,从而调动广大网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教育引导网民自身对这第三只眼睛充分爱护,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逾越法律的底线。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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