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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平委员:加强农村民宅规划 建好海西新农村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闵凌欣 段金柱 张永定) 王荣平委员发言:近年来,随着农民增收积累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新一轮建房热正在兴起,但由于没有抓好规划这个龙头,农村民宅建设存在盲目性、随意性、无序性,主要表现为:无组织、无规划;建新不拆旧,影响了整个村庄的协调性;设计样式旧、功能缺、不安全;虽编制了规划,但多数是简单的整齐划一、火柴盒式的上宅下店建筑等。为规范农村民宅建设,展现海西民宅建筑特色鲜明、和谐协调的一面,建议省里以立法的形式,尽快出台针对我省新农村民宅建设管理规范的法规。
一、将农村民宅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建设、监理管理纳入我省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新建的民宅建筑设计应当确定建筑风格,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合理布局、 科学设计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对未作出规划的乡村,必须按要求尽快完成规划编制;未做规划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
二、采用政策手段,辅之以村规民约,划定农村建房规划区。积极引导农民到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建房,坚决制止违反规划随意建造住宅,对不在规划区乱建房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在规划建设上注意整体协调,展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规划要科学、设计要美观,布局要合理,特色要鲜明。村庄规划建设应当与原有自然风貌和建筑风格相协调,充分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
四、立法阻止建设中的盲目性、随意性,维护规划的统一性、连续性。要在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基础设施配套和房屋建设上向新镇、新村的建设要求和发展格局靠拢,避免日后因与规划不符造成重复拆建的巨大损失。要设立新农村民宅建设示范村,发挥榜样效应,因地制宜,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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