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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案”主要责任人被指控贪污等三项罪名
www.folksfolks.com 2010-03-01 17:23   来源:新华社    我来说两句

关于张志琴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环节,公诉人称,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张志琴在负责梅都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开发过程中,指定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张耀雄(已被处理)分包小区部分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多次指令其将土方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堆高最高达10米。2009年6月27日上午5时许,“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倾倒,作业人员肖德坤被压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946万元。

倒楼事件发生后,张志琴主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并供述了挪用资金及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阙敬德、张志琴身为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巨额公共财产,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资金罪;张志琴在“莲花河畔景苑”项目作业中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 记者杨金志)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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