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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正案提交审议 将降低官员占代表比例
www.folksfolks.com 2010-03-09 08:2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推荐候选人 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针对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人数问题,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有一些地方提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是按应选名额提,还是按差额数提,在实践中理解不一,做法不同。为此,草案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人数越多就越能增加贿选成本,提高联名推荐人数要求,哪怕他是走门串户拉选票,也得比以前多走几家。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箭深

关于候选人

被推荐者谁定入围

“我想选举法的修改遗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由谁来决定候选人?”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箭深提出,比如说基层直选代表名额是10人,根据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不能超过1倍的规定,候选人最多有20人。候选人可以由基层选民直接联名推荐,也可以由各党派推荐,假定推荐的名额有50人,那么,谁最终决定从这50个推荐人中确定20名候选人呢?

“我个人认为,这个才是体现选举公平性的关键所在。”陈箭深说。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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