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修正案提交审议 将降低官员占代表比例
www.folksfolks.com 2010-03-09 08:2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自1979年对选举法重新修订后,我国又4次修改选举法,并于1995年将全国和省、自治区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确定为4比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全国城市化率已达46%。另据统计,2008年我国城乡人口比例为46比54,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次选举法的修改,就是为落实这一精神,扩大人民民主。
其他亮点
“秘密写票处”有望立法
“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这是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的规定。这使得设立“秘密写票处”的做法有望成为法定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规定秘密投票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选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排除外界的不当干预,选择自己满意的候选人,更好地保持选举的公正性与纯洁性。
草案还完善了代为投票的规定。明确“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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