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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共财物逾1000万元 陈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www.folksfolks.com 2010-03-10 15:57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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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一中院对“化工巨贪”范宪的同案被告人陈洁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她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
现年47岁的陈洁原系森凌置业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陈洁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森凌置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范宪共谋,在森凌置业先后两次改制中,侵吞公司资产总价值1027万余元。此外,他还侵吞公款37万余元,并为持有森凌置业的股份巧立名目化公为私37万余元。(记者 陈琼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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