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良作风在抗洪救灾中弘扬
新桥乡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创先争优和党员干部“亮岗履职”的重要内容。灾情发生后,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与时间赛跑,与洪魔搏斗,在第一时间赶到各村,和老百姓在一起,指导村民抗灾抢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动群众不等不靠、奋起自救。
6月18日上午,洪水冲进新桥小学大门,水位迅速上涨。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在危急时刻,乡党委、校党支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场的几名乡机关党员干部组织教职员工迅速做好学生转移工作。在校的500多名学生在半小时内全部安全转移,没有造成一人伤亡。学生转移完不到10分钟,洪水就浸入校园2米多,山体滑坡冲毁学生宿舍。县法院景区法庭庭长、枫源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陈更新同志不顾县城自己家里进水、妻儿被困,第一时间徒步赶到受灾严重的自然村,带领村民徒手搬运清理淤积物,在全乡率先打通了通往乡政府的公路。听说牛皮岭小组断水断粮,他又主动请缨,带领武警官兵沿着泥泞的山路步行十余里,将粮水送到了村民手中。
风雨过后是阳光。当前,新桥乡正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等省领导到泰宁指导抗灾救灾时的要求,发扬不畏艰难、连续奋战的精神,组织群众开展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相信他们在上级党组织以及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夺取抗洪救灾的最后胜利!
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干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领导
发: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闽简报字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