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推行绩效考评 激励农村党员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6日讯(本网记者 涂明)惠安县在农村创先争优活动中,抓住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创新村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量化计分——考评内容科学化。建立“绩效挂钩、以绩定效”为主的村干部绩效管理机制,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制定村干部民主测评标准,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村干部的政治信念、奉献精神、组织协调和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的情况,明确工作责任,解决村干部“应该干什么”的问题。
“一述三评”——考评方式程序化。坚持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价值取向,作为村干部创先争优的考核标准和评比依据。改进考核办法,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评,通过“一述三评”,即:召开述职大会,由村“两委”干部述职述廉,并先后接受群众评议、工作片评议和乡镇评议,由党员群众、工作片内所有村干部、乡镇党镇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客观公正反映村干部工作实绩,解决村干部“应该怎样干”问题。
奖优罚劣——考评运用规范化。坚持绩效考评与村干部报酬待遇相挂钩,把考评结果变成实实在在的“工资单”,解决村干部“应该怎样拿”的问题。对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村干部,绩效补贴按100%发放,并奖励村主干2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1000元;“称职”等次按100%发放绩效补贴;“基本称职”等次绩效补贴按50%发放,并由乡镇党委挂片领导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不发放绩效补贴,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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