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创先争优
群众的实事、难事解决得怎么样?是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坚持面向群众,坚持为民惠民,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凝聚民心、增进合力、促进跨越发展的过程。
民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做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这就需要沉到基层,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效果落实,让群众更加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惠民政策的实惠。在创先争优过程中,还需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真正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用在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少花钱、多办事,巧花钱、办好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创先争优
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让每个基层组织、每个党员都动员起来,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构筑坚实根基,为加快推进跨越发展提供可靠保证,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
把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新要求,转化为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广大共产党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做到“平时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出来”。“平时能看出来”,是指共产党员要在日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率先垂范;“关键时刻能站出来”,是指共产党员在困难时刻能够迎难而上,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生死关头能豁出来”,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危险面前不怕牺牲。这“三个出来”,是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完整体现。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中,如何科学认识和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极为重要,这就需要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实践创新的原则,着眼于发挥地方党委承上启下的主体作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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