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
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提升文化软实力。
1、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新建三明市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青少年宫、革命历史纪念馆,改扩建三明市档案馆,加快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和县级档案馆建设,实现“电视户户通”和“有线广播村村响”,继续建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实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加强地方志编纂。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推动文化创新,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
2、增强文化产业实力。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推进计划,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出版印刷、教育培训、演艺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产业。加快建设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海峡(泰宁)旅游文化产业园、世界(宁化)客家始祖文化园、清流灵台山客家文化城、尤溪朱子文化城、大田高山茶文化创意产业园、城市多功能电影城(院)、海峡闽中文化创意中心、三明国际影视城、沙县小吃文化城、建宁金铙山创意产业示范园等文化产业项目,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第三节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适应群众文化新变化新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为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三明市歌舞团改革创新经验,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鼓励文化创新,支持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扩大文化的多元化供给。
2、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文化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遏制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有害信息传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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