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家庭暴力”亟待立法
www.folksfolks.com 2011-09-16 15:18  小梅 来源:福建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家庭暴力手段越来越残忍、令人发指。如辱骂、殴打、砍手、剜眼、割鼻、割耳、烟头烫、柴油烧、灌农药、泼硫酸、关禁闭、捆绑、跪地、饿饭、赶出家门、扔进水塘等等。施暴者一般为家庭成年男子,受害者一般为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最为普遍,也最为严重。

家庭暴力从隐秘转向公开,由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逐渐增多。以前,家庭暴力较为隐秘,近年来由于施暴者手段残忍,施暴后果严重,家庭暴力开始公开化,媒体不断曝光的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不少是由家庭暴力引起。家庭暴力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家庭暴力得不到制止的原因复杂,如封建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妇女的经济地位与男子不完全平等,施暴者综合素质低等,但现行法律对于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较轻的伤害没有明确规定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