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
9月8日,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赴天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中心),就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司长周庆海、副司长康健等相关负责人,以及特邀专家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主任吴爱娜、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研究员余宙文、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丁永耀参加了调研会。
陈连增听取了技术中心主任罗续业关于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和技术中心副主任夏登文关于我国海洋能产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建议、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研讨会筹划方案等方面情况的汇报。
在与各位专家座谈后,陈连增就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谈了3点看法。首先是要充分认识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可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开发和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对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国家海洋局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
其次是今后一段时期海洋可再生能源要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进程;三是积极探索适合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管理模式,规范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四是构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信息交流平台,服务于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最后是要通力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一、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配合,争取更大力度的支持;二、海洋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要做好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工作;三、发挥好国家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作用,合力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业的发展;四、强化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