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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建“幸福宜居岛”多条优惠政策鼓励台胞创业(图)

www.folksfolks.com 2011-11-15 10:55   来源:华龙网 我来说两句

协力(平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高荣兴向采访团介绍平潭实验区金井湾组团的建设进展 记者 李心成 摄

给予市民待遇 多条政策支持台胞创业

记者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采访时了解到,为鼓励台湾同胞在此创业,官方出台了18条优惠政策措施。

据了解,凡新入驻并符合实验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及相关条件的台资企业,自纳税年度起5年内,按其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不同比例,分别予以奖励;在实验区内注册,年缴纳地方级税收100万元及以上,营运满一年的台资金融机构(含台资参股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按其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级分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且参照注册资本额度由实验区一次性给予相应奖励。

对新入驻的台资企业项目用地,按照项目用地的所属土地等级,在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一定幅度作为底价,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2年;对于技术特别先进并符合入区条件的项目用地,给予特殊优惠;新入驻的台资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企业需用海的项目海域使用金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全免。

在产业园区内统一承建的标准厂房、写字楼、生活配套用房,按成本价售让给台资企业;属台资企业租用的,给予一定比例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鼓励和支持台湾文化创意企业创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小镇,合作开展动漫产品制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台胞投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文化产业园区等相应的项目补助、贴息或奖励。台湾医疗康复机构在实验区兴办独资医疗机构及各类康复保健设施、设立台资独资医院,可自主选择经营性质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并将在规划用地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适用实验区人才引进条件,在实验区内所有企业的台籍高管人员、各类专业科技人员,其在实验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5万元及以上的,地方级分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贡献奖励,用于其个人购房补助和租房补贴。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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