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2012福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 正文

建立公益林生态反哺机制

www.folksfolks.com 2012-01-16 16:51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6日报道(记者 闵凌欣)

目前,我省的生态公益林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管护难度大、管护成本高等问题。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建议——

建立省级生态反哺机制。建议从2012年起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提高2-3元,逐步提高到30元,与宜林荒山的租金基本持平。补偿资金可从以下几方面筹集:一是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将生态林补偿资金纳入国家、省级的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设“生态税”,作为地方税收的税种,由省政府征收,统筹安排生态林补偿;三是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省级生态反哺机制,加大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小额贷款、林农联保贷款等各类贷款增量拓面,满足林农多样性需求。

扩大林业保险覆盖面。尽快实行政策性综合保险全覆盖,将险种拓展到火灾、风灾、冻灾、病虫灾等。

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省级财政每年从总支出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林业生产发展,要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