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案剖析
www.folksfolks.com 2012-02-07 15: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来说两句
卖官鬻爵,先后12次收受下属钱物 他在当地拿钱帮人办事,在当年的东方已是公开的“秘密”。 东方市原副市长李显民本来与顶头上司谭灯耀保持着距离,关系既不远也不近。可眼见周围的大小官员有的得到重用,有的发了财,他有些坐不住了。他心里知道,要想工作上出成绩,经济上出效益,必须拉近与谭灯耀的关系。 李显民备好了10万元现金,2009年初的一天,借汇报工作的机会把钱送给了谭灯耀。原以为谭灯耀会推辞一番,不料他爽快得很,不说二话便收入囊中。不久,谭灯耀就给了李显民一个发财的机会——推荐李显民兼任了东方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谭灯耀在当地拿钱帮人办事,在当年的东方已是公开的“秘密”。谭灯耀在庭审时供认,他在担任市长期间,收受下属的钱一共有12笔,送钱的人包括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以及交通、财政、环卫等部门负责人。 2009年5月,时任东方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罗少华得知市委要搞干部交流,便先下手为强,委托市人大领导杨某出面找谭灯耀帮忙。杨某带罗少华专程赶到海口,在谭灯耀面前一个劲儿地替罗少华美言,恳请谭灯耀为其调调位置。在谭灯耀准备离开时,杨某先行一步。罗少华见状,一边提出自己想去的单位,一边迅速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袋子塞给了谭灯耀。 事后,在谭灯耀的推荐下,罗少华顺利地当上了东方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链接@办案者说: 得意忘形终入歧途 关于2011年1月25日的庭审,有媒体刊载了这样一段话:“谭灯耀的家人始终安静地坐在旁听席上,谭灯耀不时回过头十分伤感地看着家人,似乎有话要说而又不能说。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法官的讯问,脸色惨白的谭灯耀始终低着头,甚至连回答问题的声音也很微弱……” 翻开厚厚的卷宗,我们不难发现,谭灯耀的思想蜕变也有一个过程。随着收钱次数的增多,由量变发展到质变,他慢慢地就无所顾忌了,也不觉得所收之钱烫手了。 案发后,谭灯耀反省道:“我的犯罪是从世界观蜕变、权力观错位开始的。第一次收受贿赂时,我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思想斗争。也曾扪心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自欺欺人去否定。认为我帮你忙,你领我情,人与人之间的往来谁人能免?掩耳盗铃的心理无非是想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其结果便是胆子越来越大,直至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 谭灯耀也像其他一些贪官一样,在位子上坐久了,便会产生诸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如此,他便认为下级向他送钱是理所当然,不主动送他便硬要;老板赚了钱要给他分成更是“合理分配”。以至于得意忘形、利令智昏,在昏昏然中误入自我颠覆的歧途。(记者胡庆魁 姚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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