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局长“变相公款旅游”被免职之后的反思

www.folksfolks.com 2012-02-27 16:0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月24日经龙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旅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局长职务。(据2月26日《南方日报》)

据网友爆料称,由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长带队组成的24人考察团于去年9月19日前往上海、苏州、杭州等三地公款旅游5天14万堪称天堂豪游,终于以该司法局长的被免职而暂告一段落。并且龙岗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并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继续对龙岗区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本该应该是值得庆喜的一件事情,但笔者依然觉得我们应该很好反思。

如果不是网民的举报会怎样?众所周知,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是明令禁止的。但是,每到旅游景点,眼见如云的旅游大军中,又有多少真正是个人掏腰包出来旅游的呢?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动不动就以各种借口、各样形式举家带口或组团外出公款旅游,甚至“豪华游”。当然,几乎如出一辙的是,外出考察、培训、学习、交流,常常显得冠冕堂皇。而实际上,还是公款旅游福利。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心甘情愿地接受别人的“旅游贿赂”。这些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公开的秘密。试想如果不是网络爆料、网民举报,这位“好心”带队公款旅游的司法局长,说不定不会受到任何牵连。因此,问责了一个公款旅游的局长,真的就能遏制住大家司空见惯但又明显违规违纪的“变相公款旅游”吗?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