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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村官贪腐如何才能治本

www.folksfolks.com 2012-05-21 16:47  霍海澎 韩承伯 来源:陕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从招待费里“抠”,返还款中“分”,土地征用及补偿费里“淘”,变卖财产中“削”,下拨资金中“吞”……近年来,随着陕北能源资源的开采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掌握有村组经济大权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贪污腐败的案例屡有发生。如何事先防范村官贪腐?各方正在探索更好的办法。

村干部成贪腐“多发区”

村支书、村主任,作为我国最小的一级基层权力执掌者,凭借着自己与群众最了解、最贴近的优势,往往成为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角色。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各种扶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如今,在陕北的一些资源开发村和城郊村,村干部往往成为“肥缺”,当村官竟成为不少人发财致富的新门路。挪用、侵占道路建设补偿款,侵吞矿区植被破坏和土地占用补偿款……在榆林的资源开发县份,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贪污挪用村组集体资金案例时有发生。

据神木县法院提供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原神木县永兴办事处韩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郭某,从2008年10月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利用手中职权,将村上神府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款,通过擅自放贷等形式谋取利益。经查实,郭某共挪用村内款项达28.08万元。2011年12月20日,神木县法院以郭某挪用公款罪及挪用资金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又6个月。

在榆林煤矿较多的榆阳、神木、横山等县区,村干部私自侵吞村集体征地款、矿区植被破坏补偿款的案例都不少,记者从榆林市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经反贪部门2011年10月14日侦查,榆阳区某村原小组长、小组会计以及若干小组委员利用手中职权私自贪污侵吞矿区植被破坏补偿款达10万元。而2011年全年,经反贪部门侦查的村干部贪腐案件,榆阳区为4件12人,神木县为5件6人,横山县为6件7人,从查处案件人数、件数和金额上均高出榆林市的其他县份。

而在榆林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南六县,村干部贪腐的发案率也并不低,利用新农村建设、农村扶贫、退耕还林、饮水改水工程等项目进行贪污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子洲县某村支书胡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退耕还林款34456.5元,2011年10月30日,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并挽回经济损失3.44万元。

“作案手法多样,多是利用骗取、套取等手段,而且发案率较高。从作案特点上看,窝案、串案较多,一般是村干部相互之间,村干部和乡镇、县一级的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人员相互勾结作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周利说。

据统计,2010年,榆林市涉农案件立案43件76人,涉农案件占到全市立案人数达50-51%。2011年,立案38件58人,涉农案件占全市立案人数的40.4%。

“尽管从整体上来说,榆林有5000多个村子,村干部贪腐所占比例较小,但涉农案件几乎每年都有,村官贪腐可以说是前赴后继,源源不断。因此,村官贪腐的治理不容忽视。”一位检察系统资深人士说。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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