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 662 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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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8日 |
扩大党内民主 规范权力运行 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入开展创建
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入开展以创建模范党委(支部)会议、模范民主生活会、模范党日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党组织生活质量”的新方法新途径,有力推动了部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和中心任务的完成。
推动党建制度创新,扩大党内民主。一是推行党代表任期制。在全国边防部队率先出台任期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党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制度》,细化了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和质询、调研视察、联系党员群众、列席会议、参加民主评议、学习培训和党委成员联系党代表、党内情况通报、征求党代表意见等10项工作制度,规范代表履职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活动以来,总队、支队两级党代表参与同级党委重大事项、重要会议460多人次,建立区域“大政工”机制等一批代表提案、提议被吸收转化为总队党委决策并付诸实践。二是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探索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编制了7类65条总队和支队层面的党务公开目录,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和大项经费开支等敏感事项,凡不涉密的一律对决策的酝酿提出、形成过程、执行结果全面实行公开。确定每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在总队局域网开设党务公开专栏网站,逐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渠道,推动党务公开制度化、党内监督常态化。三是推行党委务虚制度。在总队、支队两级党委建立落实务虚制度,紧紧围绕部队内部安全、辖区治安形势、部队经济运行形势以及部队全面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推动部队党委民主决策水平的提升。该做法得到公安部边防局、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推动组织制度规范落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一是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细则》,明确党委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党日活动等模范党组织生活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组织拍摄不同类型党组织生活示范片,整理编发《党组织生活文本示范和流程图解》,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秩序,推动解决党组织功能弱化,党组织生活形式化、庸俗化、行政化等问题。二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实操演练、交流观摩等形式,组织全省边防部队所有副团级建制单位党委正副书记和营连级建制单位新任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有效解决书记队伍不懂、不会、不愿做党务工作的问题。严格党组织生活点滴养成,认真落实党内互称同志、亲手缴纳党费、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汇报制度等基本动作,逐步使组织生活从落实变为扎实,从规范走向模范。三是增强组织生活实效。在各级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达标和评选表彰活动,将创先争优成效体现到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上。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亮出党员身份,公开党员承诺,落实党员义务,使党员知其责、晓其职、尽其能。立足巩固基层政权、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行警企、警校、警村(社区)党建“1+1”模式,所属253个基层党组织与地方党组织结对共建,753名党员警官兼任951个行政村(社区)“村官”,推动形成了警地党建工作双促进的良好局面。
推动党内风气转变,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大力推动重大事项票决制。坚持把党委票决制作为规范权利运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的重要载体,认真界定票决范围、规范票决程序、完善酝酿机制,探索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今年以来,总队大力推行选拔任用团职领导干部票决工作,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二是大力改进党委民主决策程序。坚持把规范落实党内会议作为增强党委议事决策能力的重要环节,按照会前准备充分、议事科学规范、决策实施严密、督办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好每一次党内会议,为部队作好示范。去年以来总队召开的3次全委会,特别安排67名基层党代表全程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参与讨论重大事项,真正变以往听会多为议政多、变事后执行为事前决策,该工作做法受到了公安部孟宏伟副部长批示肯定。三是大力强化班子作风建设。坚持把加强班子作风建设作为党委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党委作风建设的决定》、《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机关效能的决定》、《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建立并落实总队、支队两级党委为基层办实事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持续加大服务基层力度,着力端正党内风气、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部队建设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