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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应重回“有进有退”原则

www.folksfolks.com 2013-03-02 13:41   来源:观点中国 我来说两句

更为严重的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不是削弱而是有了不断地增强。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非公经济在国有企业垄断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面前仍只能望而止步。这无疑是市场对国有企业“国进民退”最为诟病的地方。事实上,这也表明国有企业在诸多的方面并未完全遵守“有进有退”的基本原则。

因此,在未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有进有退”的基本原则不仅是启动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也存在着诸多可以实现的条件。

首先,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有必要进一步收缩阵线。目前,我国地方国有企业有94425家,占全部国有企业近70%,而且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在国有资产总量方面,地方国企为11.32万亿,占全部国企的一半多,为52.11%。国有企业改革不妨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入手,大力精简重组。

其次,国有企业必须坚持效益为主,坚决淘汰效益低下、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根据财政部2001年至2010年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十年来,全国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4%,仅比五年期银行存款平均利率(3.3%)高2.1个百分点,比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低5.1个百分点。此外,还有4.6万户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占全部国有企业的40%。对这些缺乏效益甚至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必须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淘汰撤并。

最后,国有企业必须直面市场化竞争,打破依靠垄断力量与民营企业不公平竞争的格局。公平竞争不但是改善国企经营效益、调整国企结构的最佳手段,也是实现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最好标尺。这就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打破垄断、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真正使各类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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