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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1992年11月两会共识始末

www.folksfolks.com 2013-04-27 12:08   来源:国台办 我来说两句

    台湾当局被迫表示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态度

  海协上述合理的主张引起台湾同胞的关注,也使得台湾当局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在台湾当局内部,出现了是否在事务性商谈中应表明一个中国原则态度的意见争论。从1992年4月起,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开始研究应对办法,引发了一场有各方人士参与的大讨论。据当时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及“国统会”研究委员中的一些人不同意、不允许海基会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表明一个中国原则。他们认为,1971年台湾当局的代表被逐出联合国后,国际社会讲的“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与协议中达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将造成默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共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影响,将对台湾拓展“国际生存空间”非常不利,也不能满足制造“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需要。但海基会负责人和台一些高层政要认为“不宜回避”一个中国原则,应“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并认为“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并不妨碍我务实外交的开展”,并“可在国际间形成中国问题未获解决的共识”。经过长达三个多月的讨论,8月1日,台“国统会”就海基会与海协商谈事务性协议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问题作出“结论”,内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1949年以后,中国处于暂时分裂的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这份“结论”表明,台湾当局鼓吹“两岸分裂分治”、“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但也不得不表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而且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8月27日,海协负责人经过批准发表谈话,指出这份“结论”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明确这一点,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针对台“国统会”“结论”中祖国大陆方面不同意的内容,海协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

  据笔者了解,这时,国台办和海协内部已考虑采取同时各自发表信守一个中国原则声明的方式来体现双方达成的共识,但各自发表的共识不能是各说各话,而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因此,海协主张要经过双方商谈,使各自的声明能为对方所接受。

  同年9月,两会秘书长在厦门会面,就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非正式交换意见。海协秘书长邹哲开对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和法律服务处处长许惠佑表示,“台湾方面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结论,说明双方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有共识。但我们不同意台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内涵的解释,也不可能与海基会讨论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建议海基会认真考虑迳直引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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