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诚信福建进行时> 诚信热评 > 正文

诚信企业“红名单”须谨慎发布

2014-06-19 10:02:45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报载,我国将在食品行业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

“对违法者的宽恕,就是对守法者的打击。”对于将食品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发布,让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失信企业寸步难行、付出高昂代价的做法,笔者完全赞同。

但对建立和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笔者却有些疑问和担忧。其一,诚信、守法经营,原本就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有没有必要设个“红榜”,对履行了起码义务的企业进行褒奖?其二,全国食品企业多如牛毛,尽管失信企业不少,但诚信、守法经营的应该还是多数,对这些企业,是一一计入“红名单”,还是有所选择?如果有所选择,对没有入选的诚信企业是否公平?其三,“红名单”由官方发布,实际上是一种用政府权威为企业信誉“背书”的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做法是否合适?以前评选“省优”、“部优”,曾引发不少问题,“红名单”会不会重蹈覆辙?

诚信企业“红名单”还是谨慎发布为宜。(一苇/正义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