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外借产生污点理不清 提醒:尽量避免出借
2014-07-10 16:35: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银行:本人应对个人信用卡负责 莆田某国有银行信用卡部陈经理告诉记者,持卡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由于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一切责任仍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是信用卡使用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无论交给何人实际使用,最后的账单都会算在持卡人的头上。”陈经理认为,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产生资金损失,追讨起来都比较困难。所以,如果朋友或他人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向您借卡,都要三思而后行。 “一旦出借的信用卡发生了逾期不还的情况,持卡人只能自己掏腰包,再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偿。”陈经理表示,如果因为信用卡外借导致逾期不还款,会产生滞纳金等费用,并且个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今后到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时可能会被拒绝,或者必须以更高的利率才能获得贷款。此外,银行一旦发现客户有频繁的套现行为,其信用额度会被调低,甚至会被采取“锁定交易”等措施。 提醒:尽量避免出借个人信用卡 “把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是违法的。”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个人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不仅违反合同法,而且违反金融法的法律法规。首先,信用卡申请书里的章程就有明确规定,信用卡必须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或转让。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也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市民如果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他人消费或套现,既无法体现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又较难核实具体借贷金额,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尽量避免出借个人信用卡。 莆田市银行卡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把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眼下,很多持卡人的个人金融知识淡薄,加上自我保护意识差,这是导致信用卡出租或出借现象时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很有必要加大对市民的金融常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使用信用卡一定要谨慎,不能因为“哥们义气”、“帮朋友忙”等理由,轻率地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或租给他人,这样很容易给自己带来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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