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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将公共用地当车位卖 一业主被骗6万多元

2014-07-11 11:36:2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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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见习记者朱耀伟记者陈建云文/图)近日,家住福州台江区交通路附近上海新苑的林先生,花了6万元钱在小区的地下车库买了一处车位,没料到,这车位竟是公共用地。

林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今年2月28日,自称在上海新苑担任保安班长的周某找到了他,声称能搞到“内部车位”。

由于小区停车位紧张,深信不疑的林先生便在周某那购买了一处停车位。在签完周某提供的一份“车位交付委托书”后,周某多次打电话催促林先生付清“买车位”的钱。

为了尽快能拥有停车位,林先生于是先后分四次将钱打入周某提供的账户,共计六万两千元人民币。在付清款项后,周某并未开出任何收据给林先生。为了保险起见,林先生特地将银行转账的小票留下。

“用停车卡,每次都可以顺利地进入合同上标注的车位上停车。”林先生说,在签订完合同后,周某便给了他一张停车卡,即便是在门口自动刷卡处也没出现什么问题,这让他十分开心。

可是,好景不长,在5月份时,林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车时常被小区保安贴上“公共用地,禁止停车”字样的纸张。林先生心存疑惑,就来到小区售楼部卖车位处了解情况。

“这份合同是假的,并不是我们正规的合同。”让林先生没想到的是,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与周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协议,合同上盖的公司的印章也是伪造的。

林先生这时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连忙向周某提出退款,周某口头上答应退钱,但是之后的几天,都以各种理由推托。

“人找不到,就连电话也不接了。”又过了几天,当林先生再拨打周某的电话时,对方的电话已经是呼叫转移或者处于关机状态了。直到昨日,周某也尚未退还给林先生一分钱。

小区物业处的林主任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周某以前的确是该小区的保安,但并不是保安班长。而且,周某早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就以“家里有事”为由,辞职并不见了踪影。林主任称,自己是今年五月份才转到该小区的,所以并不了解周某私自将公共用地卖给林先生的具体情况。

此外,林主任表示,该小区正规的停车位售价基本在17万元人民币左右,是由开发商负责销售,小区物业处并无权办理停车位的售卖。而保安更无权将停车位私自卖给业主。

目前,林先生已经向派出所报警,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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