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志银,男,1974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2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16件,审限内结案率99.84%,调解撤诉率70.6%,无信访投诉。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龙岩市法院调解能手、优秀法官。 他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用爱心、热心、耐心、真心、诚心,细致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每次开庭前,他都会认真研究案件、熟悉案情,并善于抓住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争议焦点,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和突破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如他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中,原告持被告事后补写的300多万元的借条,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300多万元,但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之前,原、被告之间经济往来频繁,原、被告已多次发生借贷关系,被告亦多次向原告归还过借款。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并发回重审。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但双方关系复杂、案情扑朔迷离。他一边认真研究案情,仔细核对双方的账目往来,一边向双方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他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释明自然人的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仅有借条但实际没有给付借款,借贷合同是不生效的。原告始终认为有被告出具的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事实成立,无法理解该法律规定。但当俞志银做出了不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原告选择不上诉,说:“我虽然败诉,但俞法官的工作仔细认真,判决清晰明了,不偏不倚,我心服口服。” 用技巧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转型升级,大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衍生出大量劳资纠纷。该类型案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矛盾纷繁复杂,劳动者情绪激动,极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案件审理难度大。2013年,某公司因经济转型停产,一百多名职工因领不到工资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职工们情绪特别激动,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作为案件主审法官的俞志银一方面召集职工,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安抚职工情绪,一方面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谈话,力促公司多方面筹措资金,解决职工生活问题。通过不懈努力、斡旋调解,他成功做通职工与单位的思想工作,使得这批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和领导的肯定,在保障民生、人民满意、社会稳定之间实现了多赢与平衡。 用廉洁守护司法形象 做为一名一线办案法官,他面临各种干扰、诱惑及“情”与“法”的考验,在审判工作中,他执着坚定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神圣尊严。他始终认为:只有公正廉洁的法官,才有法律的公正;只有正义的法官,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一个美好而扎实的清廉为民行动,远比一万句漂亮的空话更得人心。在审理一起超市与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中,超市为了使法律的天平倾向自己,通过当面及邮寄方式多次将购物卡送到俞志银面前,但他不为所动,坚拒贿赂,并依法作出了判决,既保证了当事人的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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