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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淋:平凡岗位写春秋

2014-11-25 07:34: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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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耐心送达

送达工作,是涉台司法互助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这看似简单的送达,并非走访一次、两次就能完成的。2013年的一天,郭淋收到一件台湾地方法院请求大陆法院协助送达原告黄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案。

根据台湾方面提供的地址,郭淋像往常一样到村里去询问,可是,村民和村干部,都说没有这个人,翻出村里的户籍资料,也未发现有此人。

按照惯例,郭淋这时只需要在送达文书上“填空式”做出“无法送达”的答复即可。但是,他却认为,“假如仅仅简单机械地答复,台湾地区请求法院还需对同一事实申请协助调查,这一来一回,极大地浪费了司法资源。”

于是,在历经一波多折之后,郭淋从王某某前妻处获知其已故的信息。为了查明事实,郭淋又立即通过电话与王某某所在的村居委联系,核实其是否已经死亡。得到村居负责人肯定答复后,郭淋随即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被告已死亡的户籍证明。经过谨慎细致的核实,郭淋将送达情况制作成说明函,及时回复对岸。

据统计,2011年以来,郭淋共协助台湾地区法院送达诉讼材料617件,成功送达567件,位居全省法院第前列,成功率为92%;请求台湾地区协助送达文书490件,成功送达424件,占全省法院第二位,成功率为92%。

“这是协助送达与协助调查取证合二为一的一次成功尝试。既未违反‘无请求不取证’原则,又有利于台湾地区请求法院对审案及时作出准确权衡。”平潭法院梁华院长说。

用爱心便民

一个普通案件,从法院受理到审判结束,白纸黑字,界定清晰,一般要180天。然而,对于一些案件的审结,郭淋只需一天就够了,秘诀就在于用心。

早年间,平潭陈女士和台湾郑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婚后,由于各方面原因,两人就分手了,陈某便离开台湾回到大陆。可是,当时两人分手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2014年,郑先生来到平潭希望找到失联已久的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却都未能如愿。

兜兜转转,郑先生来到了平潭法院想通过法院离婚。“您先不着急,我们先帮您将人找到。”郭淋安抚了下几天奔波,略显憔悴的郑先生。随即,他来到公安部门,根据郑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陈女士的联系方式。在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后,郭淋将情况告知并征得其离婚同意。

这“妻子”可算是找到了,可是照法院程序离婚又得耗上他一段的时间,郑先生将其苦恼告诉郭淋。

“郑大哥,您不用担心,我们院针对涉台案件审判开通了‘绿色通道’,双方愿意调解的台胞,甚至是港澳等侨胞,只要提前预约登记,则可当天审结。”郭淋说道。

当天上午临下班,陈女士来到了法院,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这起原本需要几个月办理期限的离婚案件就已经处理完毕。

“当初我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法院,没想到你们这么热情,办案速度真会这么快,这下终于可以安心回台湾了。”在准备离开时,郑先生还一个劲的向郭淋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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