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为春运首日,在做好44艘次春运前船舶安全大检查、春运安全宣传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漳州海事局积极行动,春运首日加强辖区巡查执法,扎实做好2015年“春运”安全监管与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现场监管,督促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渡船集中安全检查,督查各项监管、应急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旅客上下船秩序,;二是由通航处带队,加大海上巡查执法力度,加强砂船、回港过年船舶、危险品船舶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海上船舶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秩序;三是提升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 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做好春运期间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四是利用东山话台甚高频,密切关注大型危险品船舶、外籍船舶动态,并用甚高频呼叫检查船舶值班和AIS开启情况;五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应急待命制度,落实应急值班人员、车辆及船舶处于随时待命状态,保证海上险情、事故得以及时、高效处置。 春运首日,漳州海事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执法车辆8艘次,海巡艇4艘次,发现并纠正违章2起,保障重点物资煤总量4500吨,运油总量33000吨,辖区投入客渡船共计31艘次。接下来,漳州海事局春运安全监管工作将全面深入开展,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加强现场监管,坚决防止船舶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和防止非客船违章载客运输行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水上形势安全稳定。 |
相关阅读:
- [ 02-15]春运回家,请少些“钱味儿”多点“情味儿”
- [ 02-15]春运生死营救是一次应急检验
- [ 02-15]用敬畏之心祛散春运中的“雾霾”
- [ 02-15]厦门海事局海上春运工作获媒体专题报道和高度评价
- [ 02-15]重服务 保安全 漳州海事局全力保障春运期间东山岛游客水上出行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