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侧坐摩托车
2015-11-16 09:09:04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笔者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乘坐摩托车的人(尤其是女士)由于贪图方便和出于不便(如女士穿超短裙),在摩托车后座上常常是采取侧坐的方式乘车。 笔者与民警们上路时曾对一些女士进行查问,其回答总是令人哭笑不得:要么是出于女性的矜持,认为女人搭车叉开双腿不“雅观”,要么是怕风一吹会把裙子掀起落个“春光乍泄”;要么是怕一些车手(特别是“摩的”骑士)想趁机“揩油”、“沾便宜”,故意一个急刹车让别人猛“贴”一下……。她们最后的结论几乎都是:欲防此“弊端”,只有采取侧坐方式才能解决。 其实,侧坐摩托车不仅是一种违章行为,同时也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摩托车由于轻便、快捷而广为大众的推崇,但同时由于它存在着车速快、重心不易控制,驾乘人同处于车外等特点,故要求除了驾车者必须娴熟车技外,乘坐者的姿势也是十分讲究的,如在转弯的路段上驾乘摩托车,为了克服离心力带来的影响,乘坐者应该将身体偏向反方向,以稳住重点,但侧坐就不易做到这一点了。并且侧坐者因为双脚不好摆放,会随时有被来车或路边物刮擦的危险。 另外,如果一旦发生不测,侧坐者常常会在手足无措中惨遭不幸,对于那些一味追求“雅观”的人来说,生命实在要比“面子”重要得多。故笔者奉劝那些侧坐摩托车的乘者要从安全角度出发,不要再侧坐摩托车。(中国安全生产网) (黄成功,莫非)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