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儿童乐园防火七要素
2015-12-01 09:00:58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不少商场为招徕顾客,纷纷建起诸如“儿童娱乐城”、“游乐大世界”等娱乐性儿童活动设施。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明天的希望,但其自我保护意识差,防火防灾能力低,因此,这类场所的防火要求应十分严格,以让儿童玩得开心,让家长来得放心。 一、从儿童娱乐场的设置来说,应设置在商场的一至三层,严禁设在地下商场内或四层以上楼层。 二、儿童娱乐设施所在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处,最好能有一处独立的出入口,当商场为高层建筑时,必须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三、发生火灾时,可燃材料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是导致人员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娱乐设施所用各种材料必须为不燃、难燃材料或经过阻燃处理后的可燃材料。 四、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五、电器线路铺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穿管到位,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应与可燃物保持足够距离。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保持疏散通道通畅。 七、营业人员应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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