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超车危险重重
2015-12-15 10:30:40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在超车时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超车的相关规定外,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超车常识。 一是超车前应充分了解所驾车的加速性能并观察前车的动态,要选择路面平直、视线良好以及前方没有来车的路段超车。 二是通过后视镜观察左侧车道上有无车辆,或有无其他车辆正在超越自己的车辆,如果有应该让其先行。 三是要掌握好安全视距,一般情况讲,超车时要看清几百米外的情况,也就是说,要看出前方几个车的距离,不能使自己在被超车的后方存在盲区,尤其是超越大型车辆时更要注意这些。 四是如果道路较窄,且是双向行驶,则需要注意对面有无来车。如果在超车过程中有与对面来车会车的可能,则不应超车。 五是超车的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物或对面来车距离很近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尽快减速停止超车。切不可紧急制动,以免车辆发生侧滑或跑偏引起碰撞,不允许存有侥幸心理强行超车。 六是超车前应先开左转向灯并鸣喇叭示意,夜间超车时应不断开关灯光示意,等前车让路让速后,方可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七是超越前车后,不能过早地驶入原来的行驶线,在与被超车辆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八是在被超车辆让车不让速时,也尽量不要超车,一旦具备超车条件时,要迅速、果断,尽量减少超车时间,保证超车过程快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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