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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中的消防“八大误区”

2015-12-23 09:03:09 娄银伟 来源: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一、液化气钢瓶置于灶台下的壁橱内。液化气钢瓶由于质量、使用时间以及管路阀门的开启连接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漏气或慢性漏气。而液化石油气成分大多为碳三碳四,即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且比空气重,放在壁橱内空气不流通,很容易积聚沉淀在地面,一旦遇明火极易造成燃烧爆炸事故。经计算,当房间里泄漏出的煤气、液化气和空气混合达到4.5%至35.8时,遇到火种就会产生爆炸燃烧。因此,液化气钢瓶不得放置壁橱内,液化气钢瓶与灶台的安全距离应不少于1米以上。

二、液化气钢瓶用开水烫、用火烤。有些居民在冬季使用液化气,特别是液化气钢瓶内剩气不多,并受气温的影响而不出气时,就用开水烫或用火烤,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为钢瓶设计最高温度为60℃,若用开水烫、用火烤,会使液体膨胀,压力上升,若超过了钢瓶的耐压能力,就会发生物理性爆炸,气体泄漏后还可能引起化学性爆炸,因此,液化气钢瓶无论在有气或剩气不多时,严禁用开水烫、用火烤。

三、液化气钢瓶卧放或倒立使用。有些居民家庭人员,由于不懂得液化气钢瓶内的气体工作原理,为使用方便常常将液化气钢瓶卧放或倒立使用,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为什么不能卧放或倒立使用?因为钢瓶内的液化气下部呈液态,上部是气态。正常情况下,通过减压阀供燃烧的是气态液化气,若卧放或倒立,通过减压阀的都是液体,液体出来后,其体积迅速膨胀近250倍,这样就大大超过了灶具的负荷,从而导致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可能窜出很高很大的火焰,引燃附近的可燃物;另一种可能是气体来不及完全燃烧,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发生爆炸。

四、乱倒液化气残液。有些居民家庭人员,在使用完液化气钢瓶内的气体后,感觉瓶内还剩有液态气,为减轻钢瓶的重量、增加容量,在到液化气站充灌液化气前,将钢瓶内的液化气残液随处乱倒,这是很危险的。为什么不能乱倒液化气残液?因液化气残液在瓶内虽然很难汽化燃烧,但倒出后极易挥发,一体积的残液挥发后能生成250至300倍的可燃气体,液化气油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着火源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据统计,近几年来,在全省范围内曾因居民家庭乱倒液化气残液,曾发生火灾爆炸伤人事故25起。因此,液化气残液不能随便倾倒,只能送到液化气站去回收。

五、电线不穿管预埋。城镇居民家庭,在装修过程中,为了追求装修的美观,往往将电线不经穿管保护而直接预埋于墙体中。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家用电器的增多,一旦线路故障或损坏,你想要维修整改也找不着门路,轻者造成短路影响家用电器安全,重者则会引起火灾。

六、家用电器不拔插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家用电器也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遥控器一拿,轻轻一按,开关自如,殊不知,家用电器在设计时,有些电源开关设计在电源变压器的副线圈一侧,当你使用遥控器关闭电视机等时,变压器的原线圈一侧仍在通电,虽然它通过的电流很小,但长时间通电,电流会使用电源变压器持续升温,电源变压器的线圈和绝缘体就会因短路或炭化而起火,或者“吸引”雷电的侵入,引起电视机等家用电器短路过载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阳台做仓库。家庭总有一些不肯舍弃的杂物和日常需要使用的物品。因此,阳台也成了有些家庭的杂物仓库,有的甚至把油漆、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都放在阳台上,使阳台成了火险丛生之地。夏季阳光的直射以及小孩玩火等因素,都可能造成阳台火灾。同时,现代家庭几乎都装有防盗门窗等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万一门窗等逃生通道受阻,阳台就成了最好的避难之地,因此,不应将阳台作为杂物仓库。

八、楼道内堆放物品。有一此居民图方便,经常将自行车、摩托车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楼梯出口或低层楼道上。这种情况在一些老式楼房内尤为突出,甚至影响人们的正常通行。万一火灾发生时,通道的阻塞便影响人员疏散,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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