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僧人不得私自外出化缘 “这些‘尼姑’自称是开元寺的,可开元寺没有尼姑,一开始,她们就闹了乌龙。”市民宗局佛教与伊斯兰教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寺庙收入已成为僧人自养的主要途径,僧人还能通过捐赠等渠道拥有一定经济基础,完全不用外出化缘。街上出现的基本都是假僧人,即使有个别持有戒牒的僧人,也是违反教义教规的。目前,民宗部门正在建立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网络查询系统,以利于辨认和打击假冒教职人员。 据悉,在泉州市区街上不明身份的化缘僧人,若不是违反“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开展”的规定,就是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诈骗。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可直接向当地宗教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若仍有疑问,可致电市民宗局电话22272840咨询。 分析 利用公众敬畏心理行骗 对于“僧人”在街头化缘、“赠送”护身符、推销药品等现象,宗教界人士明确指出,这些都是假僧人,其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玷污了宗教形象。行骗者利用公众的敬畏、恐惧等心理实施诈骗、敛财。 市民宗局局长胡晓泉表示,按照汉传佛教的仪轨,和尚、尼姑是不允许在寺庙以外的地方化缘、兜售开光卡、护身符的,况且现在寺庙香火和信众供养已经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的自养问题。如果遇到僧人上门化缘等情况,请不要再给他们钱物。据介绍,僧人都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僧尼证》等证件,查验证件可辨僧人是否真假。另外,僧人在街头巷尾推销商品、治病收钱等行为均不合乎宗教规定。 对于假僧侣泛滥的原因,情感专家张秀云表示,这些人主要是抓住人们佛教知识匮乏,利用公众的好奇、恐惧、寻找寄托的心理行骗。 不少群众表示,在街上遇到僧侣模样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好,“谁知道他们是真是假,如果不给钱惹他们生气了,万一被诅咒可就麻烦了。” 呼吁 希望市民勇于揭露 记者采访获悉,对于冒充僧人这一行为的定性,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假僧人若从事违法行为,则应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制裁。市民宗部门表示,对于假僧人街头行骗行为,公众首先不能相信,其次要勇于揭露、积极报警,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以杜绝这种丑恶现象。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勇表示,冒充和尚,现在还没有法律将其规定为违法。如果冒充和尚的同时,还有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诈骗、招摇撞骗等行为,则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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