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陶小莫/漫画)就因买了一本假证,林老板构成犯罪被判刑,妻子也因此离他而去。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林老板近日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获刑。 据了解,林老板在莲坂天桥下购买假出生证,是为了给抱养的女儿报户口。 法官提醒说,购买假证也可能构成犯罪。事实上,林老板当时如果能等一等,根据现在国务院解决“黑户”落户的新政策,申请落户更加容易,或许已经不需要办假证了。 办证:1000元买出生证 林老板今年41岁,他是厦门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户籍地在思明区。此前,他和妻子结婚多年,由于夫妻身体方面的原因,妻子一直未能怀孕。 后来,刚好妻子的一位亲戚于前年生育了一个女儿,又不想抚养,林老板夫妻二人商量之后,决定抱养亲戚的这个女儿。当时,这个女孩仅几个月大。 但是,这个小女孩一直没有上户口。抱养之后,林老板就想通过办假证给孩子报户口。林老板的妻子一开始就反对丈夫办假证。 然而,林老板却一直觉得孩子没报户口不妥,感觉总有一件心事未了。于是,2014年9月2日上午,林老板为给女儿办户口,独自跑到莲坂天桥国贸大厦一侧,找到一个办假证的中年男子(另案处理),双方商量好一张假出生证明的价格为1000元。 随后,林老板提供相关信息给假证贩子,让对方帮忙伪造一张出生医学证明,还支付了定金200元。 一周之后,林老板再次来到莲坂天桥下,找到假证贩子,从对方处拿到了一份假出生医学证明,并支付了尾款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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