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大幅度提高专利奖授奖数量和奖励金额
2016-10-31 09:24:44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黎晶瑛 我来说两句 |
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福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奖励和表彰在泉州专利创造和运用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泉政文〔2016〕129号)(以下简称《规定》),加大专利奖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明确申报专利奖的条件和范围等,对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大幅度提高专利奖授奖数量和奖金额度。 根据《规定》,泉州市专利奖每年评审1次,设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授奖项目51项,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1项,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一等奖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同时,对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规定》实施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此次《规定》的印发实施,凸显了泉州市对专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进一步调动全市创新主体专利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高质量和高价值专利的产出,有力推动优秀专利的实施和产业化,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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