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对专项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的服务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完整、有效的提供本文件第六条所规定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闽财会[2013]40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资金鉴证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投标人必须进入《2016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 四、成果交付时间 审计报告需在签订后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我局,绩效评价报告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我局。 五、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报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 六、应提供的材料 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七、成交原则 1、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 八、提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7日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7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联系人:詹俊华 联系电话:0591-87813073 附件1.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实地检查内容及要求 2.报价函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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