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26日,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大田县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护航”专项执法行动,本次执法行动是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执法人员深入大田冠超市、大昌隆超市、好多多超市等3家经营场所,重点对食品、玩具、日用品、家电等民生领域的4000余件商品进行随机抽查,共检出专利商品250余件,其中涉嫌假冒专利商品16件。执法人员已对涉嫌假冒专利产品进行了登记和拍照留证,并现场向商家送达《假冒专利案件立案通知书》。 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向商家管理人员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着重宣传本次知识产权宣传周“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活动主题,传播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三明市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