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涧口村农民喜领土地房屋产权证
2018-07-03 17:55: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2013年10月21日,莆田市“幸福家园”首批试点村——华亭镇涧口村詹国华等32户农民领取到《莆田市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实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两权合一”。此举为全省首次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标志着该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取得一大突破。 农村存在土地房屋产权关系不明晰、农民最大财富无法激活、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缺乏等问题,大大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作为样板村,涧口村通过拆旧复耕、集中建新区、促进土地流转等予以破解。该村拆除符合规划的旧房7万多平方米,复耕成为耕地,形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取得3000多万元的收益,然后对拆旧统一按建筑结构实行货币补偿,复耕后的耕地归原住户,统一流转。 此次确权发证意味着试点村农村土地房屋产权关系明晰化,农民像城里人一样,不仅拥有“土地证”还首次拥有“房产证”,在法定程序上使农民的财产权益得以确认。这种创新有利于进一步盘活村民财产,促进农村财产、资产的合法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房屋交易市场形成。就是说,今后农民若想进城,可以通过抵押、销售等方式筹得资金,有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周边村庄村民也可以通过交易,购买这里农民的财产,有利于农村成片整理,向新型社区集聚,便于幼儿园、卫生所等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同时,成片复耕土地还可以流转产生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创新还有利于解决城乡一体化中“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不仅让农民受益,还补上新型社区建设的资金缺口。 案例创新: 农村土地房屋产权关系明晰化,农民不仅拥有“土地证”还拥有“房产证”,使农民的财产权益得以确认,有利于进一步盘活村民财产,创新还有利于解决城乡一体化中“钱从哪里来”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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