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接力四十载 只为满目河山绿
2018-07-05 15:42: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40年前,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的农民李金耀与村里签订合同,承包了当地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家庭林场。李金耀病逝后,女儿李美和接下父亲未竟的事业,把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大山。从一片荒芜到满目苍翠,父女两代接力四十载,让山河披绿,让绿色的梦想绵绵传递。 “父亲包山吃了很多苦,但他从来没有半句后悔的话。我在林场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我也离不开这座山。每天一出门就是满眼葱绿,这种感觉胜过了万千财富。”鬓角斑白的李美和日前在林场的家中对记者打开了话匣子。 环顾大山四周,但见如今的马山层林叠翠,松涛阵阵,漫山遍野的马尾松、杉木、油桐等树木郁郁葱葱。不过,在上世纪70年代,马山却是一副“无树光溜溜,下雨沙石流,泥石盖良田,年年粮歉收”的景象。 1979年春天,村里的护林员李金耀因为看不得集体的山地继续抛荒,便向大队申请承包荒山种树。经过激烈的讨论,李金耀与大队签订了一份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 合同规定:林场所有投入由承包者负责,村里不出任何投资。林木投产后,马尾松收入全部归大队;新植的杉木90%归大队,柠檬桉60%归大队,油茶等油料收入双方各一半……双方都怕对方反悔,在合同上约定“千年不变”。 其时,签名的、盖章的可能都没有想到,那是中国第一份林地承包合同,李金耀也因此成为中国承包荒山、创办家庭林场的第一人。 那一年,李美和刚刚16岁。她回忆说,父亲承包荒山在当时可是石破天惊的举动。父亲当年执意要包山凭的就是那股韧劲,他坚信“人勤地不懒”,只要下苦功,荒山总有变绿的一天。 造林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买苗购肥、林场盖房、兴修进山道路、雇工劳动样样都要花钱。李金耀变卖了家当,近十万株松、杉等树苗种下了,林场初具雏形。由于个人分成的收益太微薄,尽管到1987年,马山林果的资产价值达到了300万元,但李金耀却留下29万元债务辞世了。 父死女继,梦想不变。“父亲把最后的心血都浇灌到山上。父亲走时,林场一下没了主心骨。我当时就一个念头,不能让林场倒了,不管多难,我都要把父亲的梦想给继续下去。”李美和说。 与债务一样沉重的,还有林场与周边村民的矛盾。当时林场周边有5个自然村,村民习惯上山砍柴割草、放牛牧羊,由此引发的冲突不断。 种种磨难都动摇不了李美和的信念。立志要把马山带出困境的李美和总结了父亲育林的经验教训,一方面种植龙眼、枇杷等经济林增加收入,一方面鼓励员工投劳入股,参与股份合作。林场出土地、苗木,民工投工、折价入股。同时,想方设法支持公益事业,努力改善村场关系。 2003年,福建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李美和终于盼来了政策的春风,莲井村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马山林场55%山林股份,她一举中标,股权达70%。这年8月,她又拿到了林权证,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李美和在周边乡镇继续承包荒山造林,目前承包的山林已经超过了5000亩。昔日水土流失严重的马山,如今已建成林丰水美的生态经济型林果基地,成为取之不竭的绿色银行。 案例创新: 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的农民李金耀与村里签订合同,承包了当地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家庭林场。李金耀与村里签订合同,成为中国第一份林地承包合同,李金耀也因此成为中国承包荒山、创办家庭林场的第一人。2003年,福建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莲井村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马山林场55%山林股份,她一举中标,股权达70%。这年8月,李美和终于拿到了福建第一份家庭林权证,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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