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紫菜”谣言事件的处置与应对
2018-07-09 10:22: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2017年2月中旬,一则长约2分40秒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在该视频中,一女子称福建省多家食品企业生产的紫菜是用废旧黑塑料袋制成的,不能食用。此后没多久,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又相继出现几十个版本的“紫菜是塑料做的”等内容类似的视频。一时间,“塑料紫菜”谣言形成网络舆论热点,给福建、浙江等地的紫菜生产销售企业、养殖户造成近亿元的经济损失。 为及时、科学治理“塑料紫菜”谣言事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发现网络舆情后,于第一时间联合福建官方网络辟谣举报平台,对系列网传视频进行求证核实,并于2017年2月20日在该平台刊发《“紫菜是黑塑料袋制成”视频广泛流传 福建水产专家辟谣》一文。该文通过采访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研究人员,对“塑料紫菜”进行了权威辟谣,并详细介绍了福建紫菜的特点,以及如何鉴别紫菜和塑料袋等科普内容。该文刊发后,被不少媒体广泛引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晋江经济报》等福建省内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新华社、中新网等央媒亦纷纷跟进报道。 与此同时,为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科普工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通过该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推送权威媒体的辟谣和科普内容;并积极发动谣言主要“受灾地”媒体,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宣传紫菜相关知识。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及时召集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要求两局切实加强与同级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专题深挖谣言制造者,尽早抓获嫌疑人。与此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亦积极与福建省公安厅沟通,请求加强对该案件的协调与督导。 作为涉事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立即对谣言涉及的多家紫菜生产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发动当地媒体,走进辖区紫菜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积极报道谣言造成的影响和应对举措。同时,引导紫菜企业主张权益,指导其主动澄清谣言,鼓励企业联合维权。2017年2月21日,晋江市紫菜加工行业协会发表《联合严正声明》,对网络谣言进行有力回击。晋江市70多家紫菜加工企业亦发起“行业保卫战”,抱团维权、开展“灾后重建”,通过启动“晋江紫菜”地理标志申请工作、举办首届晋江紫菜文化节等,不断提高群众对紫菜的科学认知。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紫菜包装车间进行现场检查 在此基础上,晋江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分赴黑龙江齐齐哈尔、广西贵港、福建福州和厦门、山东东营、辽宁辽阳等地,对涉案谣言视频进行侦查。至2017年6月6日,公安机关共抓获18名制造、传播“塑料紫菜”谣言以及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人员。2017年11月30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造谣者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在“塑料紫菜”谣言事件的处置与应对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速辟谣和开展执法,获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办的“2017•全国食品药品科普排行榜”评选活动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塑料紫菜”谣言治理事件》被评为“2017•食品药品科普最佳谣言治理事件”。 案例创新: 在“塑料紫菜”谣言事件的处置与应对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舆情监测机制,第一时间对网络谣言进行澄清;同时,结合舆情传播和工作进展,主动设置议题,开展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了舆论的主动权。 在引导舆论方面,始终秉持公开、正面的原则,联合媒体进行辟谣,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并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进行科普宣传。 在具体处置方面,第一时间对相关企业开展抽检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应对网络谣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情况。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食品安全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有力遏制了“塑料紫菜”谣言的蔓延和传播,赢得了社会好评。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