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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华侨来闽定居:福建省侨办简化落户手续

2018-08-16 18:07: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案例介绍:

福建省是侨务大省,旅居海外的侨胞1580万,其中持有中国护照的侨胞200多万,其中2002年以前的出国人员均被注销身份证和户籍,这部分侨胞回国投资、探亲、办理金融业务、资产处置等存在极大的不便,政治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反映强烈。为了解决这部分侨胞的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于2013年6月联合下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华侨申请回国定居应在国内连续居住一定时间。各地要求华侨申请回国定居在国内的居住时限要求都较高,如广东、广西、山东等地要求在境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原先我省也要求华侨回国定居需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住满90天,但2-3个月的国内居住时间极大影响了华侨在海外经商和其子女就学等。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服务海外侨胞,当好海外侨胞的贴心人,我省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的精神,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省侨办积极协调省公安厅、省外办,并开展专题实地调研,形成共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政策工作机制进行修订,简化流程、自动加压、创新工作方法,于2017年5月29日,省侨办联合省公安厅、省外办发文修订华侨来闽定居政策,将华侨申请来闽定居在国内的居住时限修改为“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15天”,实现华侨来闽定居办理便捷化,同时,指导各地提前介入、提前与海外社团沟通掌握情况、提前指导办理流程,做到心中有数、风险可控。

案例创新:

华侨来闽定居对国内居住时限的缩短和办理流程的简化,有利于华侨回国后尽快办理落户手续,也有利于国外就学、经商、工作的华侨利用假期或有限的时间回国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18年5月,全省侨办系统共受理华侨来闽定居申请41640件,办结41477件,反响很好。

为配套来闽定居的便捷化,2017年9月,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APP和闽政通APP正式上线,经由省侨办督促市、县级外侨办将华侨来闽定居事项办理进驻了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侨胞可下载手机APP办理华侨来闽定居,实现了为侨公共服务的便捷化、移动化、电子化。目前华侨来闽定居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一是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侨办窗口,二是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络平台,三是网上办事大厅APP或闽政通APP。这项工作机制创新措施位列全国前列,深受海外侨胞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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