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三明市专利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近日,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出台《三明市专利社会信用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专利社会信用状况的级别、评定规则,信用主体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或良好信用记录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惩戒、激励措施;建立信息推送及共享机制,通过信用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推进专利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制定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结合多个部门提供的联合奖惩信息,依法联合执行。 下一步,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信息利用水平,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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