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审核并经社会公示,福州市共有12家企业成功上榜,占比全省上榜企业近1/3,优势明显。其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至此,福州市共有63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标志着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专利战略是企业创新能力的基础。长期以来,福州从国家、省、市三级入手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引导与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继2014年之后,今年,福州市再次修订完善了《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办法》中作出规定“对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此次入选国家知识示范、优势的企业表示,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培育是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和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肯定和鼓励,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行业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柱产业,全面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部门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助力推进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往深层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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