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多措并举,全力抓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及时调拨一批救助物资。省应急厅于元旦前紧急向南平、宁德、三明等高寒山区调拨了棉被、羽绒服、取暖器、发电机等17类救助物资,总价值560余万元;二是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根据各地灾情、冬春需救助人口等因素,省应急厅、省财政厅于2018年12月底向各地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000万元;三是下发《关于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救助工作重点,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强化冬春救助,冬春救助资金需足额发放,不得预留,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在1月31日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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