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霄县安委办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规范。 该通知明确了报送范围、报送方式、报送内容。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事故(灾害)信息报送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事故(灾害)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级划分上报。自然灾害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等级划分上报。另外,要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总体统筹、部门联动和上下协调,坚持事故(灾害)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有序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等工作。 届时,县安办将加强事故(灾害)信息报送情况监督,每月通报事故(灾害)数据情况,并不定期抽查检查事故(灾害)信息报送情况。对迟报、漏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云霄县应急管理局 罗元贞)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更多>>专题专栏
更多>>企业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