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6月3日电 3日,来自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的消息,6月20日起,各级消防部门不再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将由住建部门负责收件办理。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将消防部门承办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坚决落实到位、平稳移交承接”的总要求,加强协同配合,明确承接范围、承接期限和承接要求,确保不折不扣执行决定,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不断不乱,按时保质地完成移交承接工作,为群众提供不间断的审查、验收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为推进移交承接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具体项目审批有序衔接,6月20日起,福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由住建部门负责收件办理(含之前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尚未申报消防竣工验收的项目,以及局部验收合格的项目),消防部门停止受理。考虑到部分已受理项目的办理时限,7月1日起,消防部门将停止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余杉芳、王福军、王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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