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芗城区和人保财险漳州市分公司签订《芗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统保协议》,从2019年6月1日起,期限一年。这是区委、区政府为全区人民办理的惠民实事之一,为全区46万多在册户籍人口送上一份自然灾害意外保障。 根据协议,在芗城区辖区范围内,受保障居民由于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或游泳溺亡、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承保方按合同约定赔偿。(芗城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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