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厅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2021-07-12 17:52:09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
7月9日,省退役军人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下称《权益保障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伍斌参加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维护军人地位,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出了系统的规范。会议从该法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主要内容等5个方面进行深入学习。 会议强调:要带头以学促学带学,将《权益保障法》学习纳入到“法律政策落实年”的重点内容,各支部、各单位也要深入学习掌握;要广泛宣传造势,与“八一”活动结合起来,宣传引导各级学法守法用法;要加强政策衔接,与《退役军人保障法》共同学习,与厅双拥共建处等有关处室做好政策衔接,全面推进有关法律在我省贯彻落实;要落实机制,把落实相关法律内容纳入全拥模范城(县)评选的有关条件,实现有关法条的高质量落实。 会议要求:《权益保障法》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主要有四个部分,一是关于拥军优属工作,有关处室要根据法律规定,及时设置有关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有关评比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予以落实。二是关于抚恤优待工作,要协调配合人社、教育和交通等部门,尽量出台有关细则,进一步落实好军人配偶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军人优先等法律规定的内容。三是有关褒扬纪念工作,明确按该法规定,除了烈士外,因公牺牲的军人安葬时,也应当举行悼念仪式。四是关于权益保障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军人家庭,给予救助和慰问,并对子女入托、老年人养老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军人家庭,给予必要的帮扶。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辛志华、郑敏、罗庆春和二级巡视员李提金、方彦国,厅各处室和在榕直属单位负责参加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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