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静夜守护行动
2022-12-06 11:56:39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会,结合工作职责,对“静夜守护”常态化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二是结合日常监管。以校园周边、公共聚集场所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对烧烤店、酒吧、KTV等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今年以来共检查相关市场主体29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静夜守护联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配合开展夜间联合执法11次。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