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基层风采 > 正文

厦门开展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2023-05-29 10:20:44 作者: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雪松 高振宇 孔凡洁 杨玲 黄珺 李秋婷)5月22日—5月28日是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宣传周主题为“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宣传周期间,厦门将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明确了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宣传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学校、重点实验室、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公益培训、实验室开放日、公益科普讲座、发布化妆品消费提示等各类活动,向公众普及安全用妆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昨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化妆品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三起违法案件,并发布化妆品相关消费提示,引导市民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

案件1

面膜能淡斑?普通化妆品吹成特殊化妆品

查!

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款号称拥有“嫩白淡斑”功效,实际上并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的面膜。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网站上一美妆专营店正销售一款“补水保湿”面膜,店家在产品页宣传该面膜具有“嫩白淡斑”等功效。但执法人员检查了该面膜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备案编号信息,发现该化妆品根本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面对检查,经营者也无法提供该面膜具有上述功效的科学佐证依据。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也就是说,祛斑美白类化妆品须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后,作为特殊化妆品方可上市。”执法人员指出,该店家销售的实际为普通化妆品,却宣称具有嫩白、淡斑功效,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目前,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时,一定要认准批准文号。这类产品的批准文号格式:国产产品为“国妆特字+四位年份数+本年度注册产品顺序数”,进口产品为“国妆特进字+四位年份数+本年度注册产品顺序数”。

国家药监局2019年发布了“化妆品监管”App,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可以在该App上查询并核对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与产品标识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产品来源、质量存疑。

案件2

借清仓之名超市销售假冒牙膏洗发水

罚!

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城中村超市购买的“云南白药”牙膏和“沙宣”洗发水,均无法经过正规途径查询真伪,怀疑该超市假借清仓打折之名销售冒牌产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

经查,该超市因店铺租期将满,故将库存的日用品以“买一送一”等形式对外优惠促销,其中就有涉案的“沙宣”“云南白药”商标的商品。面对检查,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商品的进货凭证及供货商信息等材料。据其自称,涉案产品系2022年从汕头某档口以低于市场价的低价购入。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自行下架封存相关产品,并依法立案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官方渠道与“沙宣”“云南白药”商标持有人取得联系,并委托其对涉案产品进行真伪鉴定。经鉴定,涉案产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营者将面临最高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消费者如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维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在进货时,也要认真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依法依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诚信合法经营。

案件3

未经审查医院科室随意发布医美广告

停!

王女士最近刷朋友圈,看到一条医疗美容项目的广告,精美的图片、优惠的价格让她心动不已。但细心的她发现,该广告并非由医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头像显示为一个个人账号。下单之前,为求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王女士向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打电话查询。

执法人员核实有关信息后,确认广告内容属实,但对广告图片产生了疑问。原来,该广告使用的图片上,开头有医院的信息,内容有水光针等项目的原价和优惠价格,图片经过美工设计,落款是医院医学美容中心,还有医院的联系电话。但在图片中却没有看到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相关文号。

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医院美容科进行核实。在医院美容科前台,执法人员发现了发布该微信朋友圈广告的平板电脑,确认了该科室对外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事实。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人员指出。目前,新阳市场监管所已要求该医院美容科室立即停止在朋友圈发布相关信息,并将进一步立案调查。

●消费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作为行业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五种禁止性情形和法律责任。《合规指引》特别强调,生活美容机构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