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从源头预防农民工被欠薪的路径
www.folksfolks.com 2012-01-11 16:03 江毅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从长远来说,伴随我国企业升级转移,生产性裁员带来的经济纠纷和劳资矛盾,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在及时妥善处置当前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同时,相关部门应同时注意防范生产性矛盾的“升级”。 国家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2011年12月初便联合部署各地两节期间全面展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各地也以实施“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从快受理欠薪案件,缩短办案时间,全力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渠道依然不畅通的问题。 在年前二十多天的采访中,本刊记者试图梳理出导致农民工欠薪的一些深层次原因,从而找到好的解决办法。 原因依然是那些原因,工程层层分包、劳务用工不规范、垫资施工、相关管理部门相互推诿、法律维权成本过高……对策也还是那些对策,规范工程承包、禁止垫资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多部门联动,等等。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开始探索从源头预防欠薪。如安徽合肥对建筑企业欠薪违法实行“黑名单”和“一票否决”制度;四川广元市2011年也出台规定,发生欠薪时工程相关单位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在劳务输入大省广东,为防止包工头欠薪逃逸,当地各大建筑企业和工会组织“使用了最原始的办法”保障工资发放。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会主席赵伟文说,现在工地工资发放一般要三方在场,建筑方、工会皆派人到场,拍照片、拍视频及对指模来监督工资发放。为改变工程建设滞后性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公司更是建立了双轨制控制,全天巡检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及时结清进场工人工资。 与此相类似的做法各地都在尝试使用,只是有的地方落实得好,有的地方就差强人意;政策刚推出时效果很好,过了“风头”之后就难免走样变形。建设领域中的种种弊端、“潜规则”带来的风险和后果,都可能以“欠薪”的形式表现出来。 从法律层面来看,各地均要求10人以上的欠薪案件必须当天立案、7天结案;刑法修正案中“欠薪入刑”的相关规定也开始在部分省市有了判例,起到了很好的威慑效果。 应该说,这些探索为预防、打击欠薪提供了宝贵经验,许多办法也收到了明显效果。而从长远来说,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办法能否持之以恒,成为根治欠薪顽疾的关键。 采访中,一位基层干部的话令本刊记者久久难忘:目前各地鲜有因防治欠薪不力而“下课”的官员。只有建立明确的问责制度,将欠薪防治与政绩考核联系起来,才能跳出“年年清、年年欠”的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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