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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自主选择须强化制度约束

www.folksfolks.com 2012-02-09 17:30   来源:《中国改革报》 我来说两句

北京外国语大学边上有一家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小书店,卖一些学术性和生活类的旧书。书店的主人是一位从哈尔滨市退休后回到北京的老人。不久前,记者买书时,正巧书店没有人,就和他一起聊起了天。“开个小店,赚不了几个钱,也就是打发打发时间。我年轻时去了东北,没学多少东西。但到我书店里来的好多北外退休的老教授,一肚子学问,也没个课教,那才叫可惜呢。”老人介绍说,不少老人都很落寞。

能否让像这些老教授一样的劳动者能在自己愿意的情况下多工作些年呢?最近一则关于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和关注。那么,究竟什么是“弹性退休制”,对退休制度改革大家都有哪些期待呢?

弹性退休制实质是在鼓励推延退休

弹性退休制是部分西方国家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比如58岁~65岁),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这个年龄段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据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介绍,相比“女性延迟退休”,弹性退休制将对退休年龄设置上下限,男女均享有选择何时退休的权利。

“比如男女有个共同退休年龄的下限,50岁或55岁,到这个年龄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男女都是60岁,让男女都有机会在上下限之间有选择的权利。”谭琳表示。

学者常瑜、陈赪则在他们的研究论文中表示,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推延退休。因为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缴纳的资金越多,退休的时候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所以一般不会有人选择提早退休的。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这一政策沿袭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相关规定,当时规定退休年龄性别差异的初衷是为了照顾女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女性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负担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这种退休政策中存在的“双轨制”和不公平,人们已经有了很多的反映。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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